索引号:
07312/2020-11889
文号:
株政办发 〔2020〕 19号
同一挂号号:
ZZCR—2020—01017
公然体例:
当局网站
公然规模:
面向社会
信息时效期:
2026-11-15
签定日期:
挂号日期:
2021-11-15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
2021-11-15
公然责任部分:
ZHUZHENGBANFA 〔2020〕 19HAO
《株洲市当局条约操持体例》已市公民当局赞成,现印发给你们,请当真构造实行。
株洲市公民当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然)
株洲市当局条约操持体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当局条约的操持,提防和削减法令危险,有用保护国度好处、大众好处及条约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权力,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公民法典》、《湖南省行政法式划定》等有关法令、律例、规章,连系本市现实,拟定本体例。
第二条 本体例所称当局条约,是指市、区(县市)公民当局、当局任务部分和由其操持的行政机构、奇迹单位外行政操持、大众办事及经济社会成长勾当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触及国有资产、财务资金操纵和天然本钱、大众本钱操纵的和谈。详细包含以下范例:
(一)国有资产(包含有形资产)的投资、建设、租赁、出让、让渡、承包、物业操持等条约;
(二)地盘、丛林、荒地、水流、滩涂、矿藏等国有天然本钱操纵权出让、让渡、出租、承包运营条约;
(三)根本举措体例和公用奇迹特许运营条约、当局和社会本钱协作名目条约;
(四)行政征收、征用、弥补、收买储蓄条约;
(五)行政拜托、帮助、补贴条约;
(六)招商引资条约;
(七)政策信贷、触及财务性资金操纵的条约;
(八)其余当局条约。
动向书、备忘录、许诺函等触及权力任务干系设定、变革或停止的法令文书的操持合用本体例。
第三条 当局条约的商量、草拟、检查、签定、实行、变革、消除及争议处置等合用本体例。当局集合推销条约、休息人事条约、因应答突发事务而接纳应急体例订立的当局条约,不合用本体例。
当局条约操持遵照事先法令危险提防、事中法令危险节制为主和过后法令弥补为辅的准绳。
法令、律例、规章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四条 当局条约的订立和实行,该当遵照正当、谨慎、志愿、公允、诚信准绳,保证财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宁静,增进天然本钱、大众本钱的有用操纵。
第五条 当局条约该当接纳书面情势订立,普通应遵照调研、评价、商量、草拟、检查、报批、签定、备案等法式。
订立当局条约,制止以下行动:
(一)超出法定权限、违背法定法式和法定前提订立条约;
(二)以带领小组、指示部、联席集会等姑且机构和内设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立条约;
(三)违背法令、律例划定作为条约包管人;
(四)许诺条约绝对方或第三人提出的不正当请求;
(五)向外泄漏限于当局或部分外部操纵的当局条约检查定见;
(六)泄漏国度奥秘、贸易奥秘及小我隐衷;
(七)在条约中商定其余违背法令、律例、规章或侵害国度、小我或第三人好处的内容;
(八)法令、律例、规章划定的其余制止性行动。
第六条 市法令行政部分担任对全市当局条约的操持任务停止监视和指点,构造实行本体例。
发改、财务、审计等部分根据各自职责合作担任当局条约监视操持的相干任务。
第七条 当局条约实行分类分层级操持,实行条约包办单位担任制。担任当局条约的构和、草拟、订立、实行等事变的单位为条约包办单位,是当局条约操持的责任单位。
以市、区(县市)当局为一方主体的当局条约,由实行响应职责或经指定的部分作为条约包办单位;以当局部分及其操持的行政机构、奇迹单位、国有公司为一方主体的当局条约,由该单位自行担任包办。
条约包办单位实行以下职责:
(一)担任当局条约名目的调研、评价,提出开端定见;
(二)担任查询拜访核实当局条约绝对方的主体资历、资信、如约才能和包管环境;
(三)担任对当局条约中专业性、技术性内容停止论证把关;
(四)担任当局条约的协商与构和、条约文本的拟定与点窜;
(五)担任当局条约的订立、实行、档案操持及胶葛的处置;
(六)担任当局条约签定、实行环境的年度报告;
(七)法令、律例、规章划定的其余职责。
第八条 以市、区(县市)当局为一方主体签定的当局条约,市、区(县市)法令行政部分是条约检查部分,担任正当性检查任务。
以市、区(县市)当局任务部分及有关行政机构、奇迹单位、国有公司为一方主体签定的当局条约,其内想法制(法务)机构或承当法制(法务)任务职责的机构是条约检查机构,担任本单位当局条约的正当性检查任务。
条约检查部分(机构)的首要职责:
(一)应邀到场当局条约的构和、草拟、签定、实行的有关任务;
(二)担任当局条约的正当性检查任务;
(三)到场当局条约胶葛的调剂、仲裁、诉讼及实行任务;
(四)担任指点监视本市、区(县市)当局条约的操持任务。
第九条 市当局成立严重条约联审机制,对参加市重点招商引资类当局条约或市当局带领明白唆使的当局条约,由市当局构造条约包办单位、发改、财务、审计、法令等部分成立联审小组,对招商名目拟签约条约或和谈文本停止结合会审,提出相干定见。
第二章 条约商量和草拟
第十条 条约包办单位该当根据法令、律例划定的法式和前提肯定条约绝对方。
接纳当局推销或招投标体例肯定条约绝对方的,该当严酷遵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当局推销法》《中华公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等法令、律例的划定。
第十一条 以当局为一方主体签定的条约由条约包办单位担任草拟,以其余行政构造、奇迹单位为一方主体签定的条约由其自行草拟。
第十二条 在当局条约商量和草拟进程中,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产、天资、信誉、如约才能、常识产权状态等环境停止充实的查询拜访领会,对条约的法令、经济、技术和社会不变等方面的危险予以阐发、评价。触及严重、疑题目目或危险较大的当局条约危险评价,该当拜托专业机构实行。
条约的签定、实行须要其余单位到场、共同的,条约包办单位该当收罗其余相干单位的定见。其余单位对当局条约草案提出严重不合定见的,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停止调和。
第十三条 草拟当局条约,该当优先操纵国度颁布的条约树模文本。
当局条约普通该当具有以下条目:
(一)当事人的称号或姓名和居处;
(二)条约标的环境(标的、数目、品质、价款或人为等);
(三)条约当事人的权力和任务;
(四)实行刻日、地点和体例;
(五)违约责任及补偿丧失的计较体例;
(六)条约变革、消除及停止的前提;
(七)条约争议处置体例;
(八)失效前提、订立日期;
(九)条约文本、附件、其余材料互换机制;
(十)常识产权的出格商定条目;
(十一)告诉及投递条目;
(十二)相干行政操持划定请求的其余商定。
商定条约争议处置体例,当局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商请对方在条约文本中明白“若是发生胶葛,两边协商不成,由株洲仲裁委员会停止仲裁”的条目。
第十四条 当局条约的内容由条约各方当事人经充实商量,志愿协商肯定。触及国度奥秘、贸易奥秘或小我信息的,该当设置失密条目,并接纳须要的失密体例。
第三章 条约检查和签定
第十五条 除本体例还有划定外,当局条约签定前,该当停止正当性检查。未经正当性检查,不得签定当局条约。接纳树模文本签定的当局条约,且未对本色性条目停止点窜的,能够不再报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停止正当性检查。条约包办单位该当自行检查条约主体是不是适格,订立的法式是不是正当等外容。
须要经由进程投标、拍卖、挂牌等法令法式签定当局条约的,除格局条约外,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在投标、拍卖、挂牌前将相干法令文书拟签稿报送同级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停止正当性检查。
第十六条 对需报送同级法令行政部分停止正当性检查的当局条约,由条约包办单位将当局条约文本报送本级当局办公室,由当局办公室按法式批转至本级法令行政部分停止正当性检查。
条约包办单位向当局办公室报送当局条约前,该当确保已根据本体例实现资信查询拜访、危险评价、商量论证、收罗定见等检查后期法式。
在条约签定或提交当局常务集会审议前,条约包办单位该当提早5个任务日报送;对内容庞杂、专业性强、条目较多或能够须要构造专家论证的当局条约,该当提早15个任务日报送。
第十七条 条约包办单位报送检查时,该当一并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提交的检查材料的完全性、实在性担任:
(一)送审的公函;
(二)条约草案文本;
(三)条约订立的根据、核准文件;
(四)条约绝对方的资产、天资、信誉、如约才能、常识产权状态查询拜访材料;
(五)与条约有关的环境申明、背景材料,条约构和、协商材料,和当局其余相干部分、机构的定见;
(六)条约包办单位内设律例机构或法令参谋出具的正当性检查书面定见;
(七)条约检查部分(机构)以为须要供给的其余材料。
第十八条 对提交的检查材料不合适划定的,条约检查部分(机构)该当一次性奉告条约包办单位,并请求条约包办单位在3个任务日内补充有关材料;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实时补充,过期未补充的,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可将条约送审材料退回条约包办单位。
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发明存在以下影响当局条约正当性检查景象之一的,有权中断检查,将送审条约材料退回条约包办单位,待相干事由实现后从头起头检查:
(一)须要补充报送材料的;
(二)须要构造专家论证的;
(三)须要收罗其余有关部分定见的;
(四)须要停止危险评价的;
(五)须要另行商量或构和的;
(六)须要中断检查的其余景象。
第十九条 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对当局办公室转批的当局条约,该当在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5个任务日内检查终了,并出具书面检查定见报送当局办公室。
对争议较大、内容庞杂的当局条约,在前款划定刻日内不能检查终了的,经条约检查部分(机构)担任人核准,能够耽误5个任务日,并该当将延期来由奉告条约包办单位;须要条约包办单位补充报送材料、或须要构造专家论证的,由此耽误的时候,不计入条约检查部分(机构)的正当性检查刻日。
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就送审条约有关题目向条约包办单位提出扣问或调取材料的,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在2个任务日内回答扣问或供给材料。条约包办单位不能定时回答或供给材料的,检查时限顺延。
第二十条 对送审的当局条约文本普通只做一次正当性检查,只出具一次书面定见。
正当性检查不触及专业性、技术性及条约标的金额等方面内容题目,详细检查规范及体例根据《株洲市当局条约检查任务指引》实行。
第二十一条 条约包办单位对触及条约本色性内容的检查定见有贰言的,或对条约草案还有点窜的,该当实时向条约检查部分(机构)提交书面贰言或反应定见。贰言成立的,条约检查部分(机构)能够出具书面补充定见;贰言不成立的,赐与行动解答,不再出具书面定见。
第二十二条 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出具的检查定见,限于当局构造和行政部分外部操纵,条约包办单位和有关知恋职员不得向外泄漏相干内容。
第二十三条 当局条约经正当性检查后,条约包办单位该当根据检查定见停止点窜,并与条约绝对方停止协商,组成条约正式文本,依法式报经条约主体方核准后,由两边签约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受权的担任人书面具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条约公用章。
法令、律例划定该当报经有关部分核准、挂号的条约,由条约包办单位遵照法定法式操持。
第二十四条 触及当局严重行政决议计划事变的当局条约,该当收罗相干单位定见,实现专家征询论证、危险评价、正当性检查等法定法式后,报本级当局常务集会审经过议定定。
市当局作为条约一方主体的,准绳上只签定动向性计谋条约。
第二十五条 成立当局条约正当性检查挂号编号轨制,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对送审的当局条约停止挂号编号。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在当局条约签定前将检查挂号编号在正式当局条约文本上载明。
第四章 条约实行和操持
第二十六条 当局条约正式签定后,条约包办单位该当于7个任务日内将当局条约文本抄送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备案。
如存在备案条约与送审条约本色性不分歧的,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向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出具书面申明并承当响应责任,但按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出具的正当性定见点窜的内容除外。
第二十七条 条约包办单位该当成立条约实行台帐轨制,实时把握条约实行环境,停止静态操持,避免呈现违约,实时停止维权。
第二十八条 呈现以下景象之临时,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实时启动危险预警机制,接纳包含但不限于利用不安抗辩权、条约消除权、究查违约责任及实行奉告任务等公道体例,防备和应答条约危险的发生:
(一)呈现不可抗力,能够影响条约一般实行的;
(二)条约根据的法令、律例、规章点窜或废除,政策严重调剂,能够影响条约一般实行的或持续实行已有意义;
(三)条约绝对方财产状态或运营状态好转致使丧失或能够丧失如约才能;
(四)条约绝对方预期违约和其余能够存在条约实行危险的景象;
(五)条约绝对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高等操持职员)涉嫌守法或犯法,能够被究查刑事责任的或触及行业禁入的。
(六)订立条约时的客观环境发生严重变革,能够影响条约实行的;
(七)条约绝对方拖延实行首要任务或实行任务不合适商定,经籍面催告后,仍不实行;
(八)发生或能够发生其余严重如约危险的;
(九)法令律例划定的其余景象。
以当局为一方当事人的当局条约在实行进程中发生以上环境的,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当即向本级当局提交预警报告和处置预案,并抄送本级法令行政部分。须要时,由本级当局构造条约联审成员单位研讨拟定应答处置体例,最大水平避免和削减丧失。
第二十九条 当局条约发生胶葛时,条约包办单位应从胶葛的发生缘由、违约环境、责任巨细等方面搜集证据,提出对该胶葛的处置定见。
当局条约发生胶葛后,该当起首接纳协商、调剂等体例处置。经协商或调剂告竣分歧定见的,该当签定书面补充和谈。补充和谈对原条约内容停止严重变革的,应从头送原检查部分(机构)检查。
协商或调剂不能告竣分歧定见的,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实时提请仲裁或诉讼处置,根据仲裁或诉讼时效的请求和仲裁、诉讼法则,做好应答筹办任务,避免因告状或应诉不妥而致使的败诉危险。须要时能够外聘状师或商请本级法令行政部分辅佐处置。
第三十条 条约包办单位、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均应成立健全当局条约档案操持轨制,根据公函档案操持的划定,妥帖保存当局条约文本、正当性检查定见、条约签定及实行进程中的文书档案材料。
当局条约订立、实行进程中组成的以下档案材料,条约包办单位该当实时予以编号、挂号、归档,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应答查核进程中组成的档案材料建档归档:
(一)条约正式文本、附件及有关补充和谈、变革和谈等材料;
(二)条约绝对方的资产、信誉、如约才能等环境的材料;
(三)条约构和、协商材料,包含条约后期构和进程中的背景材料、来往函电、漫谈记要及与当局条约签定有关的集会记要、叨教、下级指示、传真、视听材料等;
(四)条约订立的根据、核准材料;
(五)正当性检查定见;
(六)法院裁判文书、仲裁文书、调剂文书、实行文书等条约胶葛处置进程中组成的材料;
(七)别的须要归档的材料。
第五章 监视和查核
第三十一条 在当局条约商量、订立、实行及争议处置等进程中,任何当局方及其任务职员不得以抛却、减让等体例私行处罚属于行政构造享有的正当权力。
到场当局条约商量、草拟、检查和争议处置等条约操持任务的职员,不得私行表露或对外供给有关当局条约的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单位及其任务职员在当局条约操持进程中违背本体例划定,有以下行动之一的,由任免构造、监察构造或其余有权构造依法究查行政责任;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责任:
(一)未经正当性检查订立当局条约,致使财务性资金、国有资产蒙受较大经济丧失的;
(二)在条约订立、实行进程中与别人歹意通同、收纳贿赂,致使财务性资金、国有资产蒙受较大经济丧失的;
(三)在条约订立、实行进程中玩忽职守、滥用权柄,致使财务性资金、国有资产蒙受较大经济丧失的;
(四)在条约商量、草拟、检查和争议处置进程中,私行表露或对外供给有关当局条约的信息和材料的;
(五)违背本体例第五条划定订立当局条约的;
(六)私行抛却属于财务性资金、国有资产应享有的正当权力的;
(七)违背本体例划定,未实时启动条约预警机制的;
(八)其余法令、律例、规章划定该当究查责任的景象。
第三十三条 条约检查部分(机构)对当局条约停止正当性检查,未到场后期任务的,出具的检查定见仅对条约包办单位报送的条约文本材料担任,因条约包办单位违背本体例划定的送审法式、报送材料不全或报送子虚材料发生法令危险的,由条约包办单位承当响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 法令行政部分担任对本级当局条约停止同一监视操持,归入法治当局建设查核系统。
条约包办单位对当局严重条约的正当性检查定见采取环境、条约签定后备案环境归入年度部分法治当局查核内容。审计构造根据划定对当局条约停止监视。
法令行政部分能够经由进程调阅当局条约的档案和相干材料,对条约包办单位的当局条约停止抽查,监视当局条约的操持任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市属国有公司签定、实行条约,参照本体例实行。由市国资委牵头停止监视操持。
第三十六条 本体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